法律咨询

我17年12月扣社保2月份离职,18年又进这个厂,十月份开始扣社保,到今年六月份都没看到社保卡,厂里也没人让我交回执单,比我晚交社保的都交了回执单,我去问厂里,厂里说我以前办过社保,可我没领到过社保卡,在网上查询,显示已领卡未激活,那我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补卡吗?去补卡需要带上什么证件吗?

劳动纠纷
2019-06-17 05:09: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