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半年,发现上家公司在我合同签订期工作的12个月里,八个月没给我交社保。而且公司不具备一金。
我合同签订薪资金额为1w。但是上了的那四个月都是按最低的保险基数上的,就是避税。
我现在想去劳动仲裁告他们,
1、请问我赢的几率大么?
2、八个月的补缴金额是按合同签订薪资的金额基数补缴吗?
3、会有额外赔偿吗?如果有,赔偿应该怎么算?大概会是多少?
麻烦啦
害怕他们马上申请倒闭或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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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应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咨询、信访、投诉。
追问:他去年年底说开始给我补缴,但到现在都没有,所以我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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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未足额缴纳的社保,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详情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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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不可以仲裁。
追问:公司从去年就说给我补缴,到现在都没补缴。不可以劳动仲裁吗?
追问:公司从去年就说给我补缴,到现在都没补缴。不可以劳动仲裁吗?
解答:向社保监察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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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工作证明申请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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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