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方是再婚,再婚后育有一女,之前有过四次起诉离婚但法院均未判离婚,现男方又起诉离婚,已发诉讼书,以分居时间长,无感情,女方脾气暴躁为由,不让男方回家,要求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支付抚养费,实际情况是男方多次不回家,在外乱搞男女关系,不管孩子(但无实际证据)请问被告目前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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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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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帮助你进行离婚诉讼,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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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不愿意离婚吗
追问:男方不愿补偿或补偿很少,如果暂时不打算离婚是否可以自己就男方诉状中的问题予以写份反驳书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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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找律师说明细节,有需要时由律师代理您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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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了,你最好委托律师搜集证据应诉吧。或者咨询律师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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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