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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赵律师,有这样一个交通事故咨询您: A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行驶,B骑着摩托载着C想在轿车左侧前超过到路边行驶,A鸣笛警示,B听到警示从B的右侧朝轿车来的方向转向,A为了躲避相撞想绕过摩托车行至反道但也没有避开摩托车,导致轿车和摩托车相撞,造成C死亡,B腿折断。交警认定事故是A躲撞。 A超速行驶,B无牌照和驾驶证,B,C没有戴头盔。 A 是驾驶的轿车是雇主D的,D和A是雇佣关心,但没有劳动合同,轿车的车主E的,为D使用,但没有过户。 请问,A在事故中承担多大的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
2019-11-05 23:05: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和货物损失应首先考虑己方车辆和对方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交强险的财产损失为2000元,对货物损失来说是杯水车薪,就看对方有没有商业三责险(一般情况下其保险金额为50万元),如果有,由对方车辆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金额范围的损失,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赔偿。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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