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遇上快递公司霸王克服了,我买的一支娇兰口红在运送途中遭遇口红头部断裂需要赔偿,且我是购买了快递保价这一服务,但是快递公司在我提供一系列证明后说愿意赔偿保价费1000元,但是要回收我的口红,但是口红是作为礼物送人的!她们说如果不回收就只给到一半的赔付金额5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我是否可以认为快递公司的做法为不正当手段?我查过他们的条例没有看见有任何一条有说到需要回收保价物品!如果保价的是电脑手机是否也需要给到他们?谢谢!对了这家快递公司就是顺丰快递,快递公司牛连客服也一起臭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