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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买房,房主的房产办理了他项抵押给了他人,房主和债权人我们沟通好在房管局办理解押后,我向房主支付了12万房屋预付款,转账到房主卡上,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在房管局下一个窗口办理过户时被告知房产证是假的,房产证被房管局没收,通过打产调,房主确实他本人,债权人报案处理,我们才得知他再用假证办理抵押之前已经和中介做了公证,请问我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损失了?

刑事行政
2019-06-16 07:3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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