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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我被诈骗了,是在一个平台贷款,贷了五万,但是提现到不了账,我还给他转了一千五的包装费,现在骗子说我骗贷,他反到报警了,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9-11-23 00:00: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遭遇诈骗应该及时选择报警,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无法准确预测,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相关法条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将对方支付宝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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