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物业收取停车费的事情。我们小区临时车辆前两小时免费,后面2元/小时。我有几次出去买菜,费用重新计算,打个比方,我前一天晚上8点回家,第二天一早8点出去买菜,也就是停了12个小时,交了20元。半小时后回来,当天晚上8点再次出门,又停了11.5个小时,物业再次收取18元的停车费。这样24小时我一共交了38元的停车费。想请问一下,这个违反不违反物价局规定的最高标准。因为我在外地上班,一个月可能就回家两天,所以也没有买或者租车位。如果这样收费合理的话,岂不是我回家都不能出门买菜了,难得出门办个事情还需要多交钱。如果这个违反了一些规定,我个人与物业打官司的胜诉的概率是多少,我们小区入住人数不多,没有业委会,只能以个人名义去和物业理论。

损害赔偿
2019-06-14 10:34: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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