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几个私人老板一起买的几栋楼拆了重建的,然后他们办理房产证。然后再从他们那里把每一户分出来办理每个人的不动产证的房子)。房子的设计图纸是没有地下室的,他们私建了地下室。因为现在房子有很多的质量问题。所有我的房款没有付完给私人老板。他们就把我告到了法院。现在还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我付款。我的房子不动产证是办下来了的,是我的名字。私人老板还把大家一楼的公共部分卖给了别人做餐馆。所有我们很多住户都没有把房款付完给他们。这个是违章建筑吗?我们这些住户应该怎样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