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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几个私人老板一起买的几栋楼拆了重建的,然后他们办理房产证。然后再从他们那里把每一户分出来办理每个人的不动产证的房子)。房子的设计图纸是没有地下室的,他们私建了地下室。因为现在房子有很多的质量问题。所有我的房款没有付完给私人老板。他们就把我告到了法院。现在还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要我付款。我的房子不动产证是办下来了的,是我的名字。私人老板还把大家一楼的公共部分卖给了别人做餐馆。所有我们很多住户都没有把房款付完给他们。这个是违章建筑吗?我们这些住户应该怎样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房产纠纷
2019-06-12 19:07: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追问:拿到了住建局给我的回执单,我才能去法院要求重审吧!
  • 如无五证,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 要看合同及诉讼材料才好判断
    追问:刘律师,我们本地人就实话实说。私人老板是给了钱给相关部门才办到的证。我也知道,我不付完房款不对,但是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不知道这个地下室合不合法,也不知道房子会有质量问题。但是现在房子存在了质检问题,还有地下室设计的图纸上是没有的。这就是违章建的吧。那我们的买卖合同还有效吗?我现在是要求退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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