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个空壳公司,申领国家大学生创业补贴后再注销,犯法吗? 我是一个小公司的小职员,去年领导新注册了一个公司,后来今年年初发现这个新开的公司没啥用本来想直接注销,但是因为注销要付点钱,所以领导想用这个新公司去申领今年的大学生创业补贴,然后就将新公司的法人变更成了我,准备等创业补贴到手后再去注销公司 目前的进度是,申领补贴的资料已全部提交,街道办和就业局的人也都来核查通过了,预计明年一月份能拿到这一万块的补贴 现在新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均放在办公室,这一万块钱领导说的是到时候一大部分用于注销新公司,剩下的公司一起出去玩。 我现在的问题是:补贴到手后直接注销公司我作为公司的法人会不会承担什么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