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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可不可以对在编事业干部作自动离职处理呢?

合同纠纷
2019-06-11 15:44: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不存在自动解除,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连续旷工3天要辞退,那么公司是可以辞退你的,并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是公司不能视为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注明解除的原因。且公司无须给付经济赔偿金。
    追问:我不是公司员工,是文化局的在编事业干部,因早年间和单位办理过一年的停薪留职,出去经商,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债台高筑被逼离家谋生。多年来顾不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单位也从没有告知过叫我回去上班或续办手续,就给于自动离职处理了,我一直不知道。今年五月份通过多方面努力从市档案局调出档案,才知道已经被自动离职处理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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