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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厂干了8.9年了,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现在我不想干了,请问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9-06-11 14:36: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特别提醒根据以上规定注意这里法律仅对高收入者经济补偿作了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的限制即工资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补偿年限按照不超过十二年计算对普通劳动者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十二年”的计算封顶。
  • 如果以此理由解除合同的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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