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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用人單位,員工工作一共14天而且工作10天就說要遲職,多次無理由請假!我們是試用期一個月後才簽合同,但他沒滿一個月就走了,現在仲裁要我們支付雙倍工資,請問這是怎樣處理!

其它综合
2019-06-06 11: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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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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