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 患有抑郁症 自残也伤了别人 请问要付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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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随父方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 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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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可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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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并不是法定免责事由,但是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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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并不是法定免责事由,但是酌情从轻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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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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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不属于法律上的精神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其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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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负刑事责任,是否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要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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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付刑事责任的,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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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抑郁症的自残伤到别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在量刑上会考虑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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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要鉴定当时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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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