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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在北京工作,五月份就离职了,应该五月二十发工资,一直拖到今天六月一号才发百分之四十,现在我已经不在北京了,找劳动局可以解决吗?

合同纠纷
2019-06-02 15:26: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 离职后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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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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