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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强制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0-05-28 07:32:2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工伤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 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 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 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1%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1%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1%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1%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不可以,若强制解除则是违法解除
  • 你好,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   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工伤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工伤赔偿数额。若职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若若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经济补偿: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 请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来为你分析。
  • 您好,公司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同意后,再劳动仲裁?
  •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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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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