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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用人单位工作了四年,每次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合同,两次的劳务公司不同。工作期间一直表现良好,现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在岗位缺人情况下,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还想继续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31 11:13: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同意续签,单位承担赔偿金。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你属于这几种情况的一种,就可以要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 1.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不代表公司默认。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 4. 所以你不用主动问,公司不和你签,对你有好处:付二倍工资或成为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如果还想再这个公司做的话,不要要求二倍工资了。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不太好办,因为是两个劳务公司,这个单位很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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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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