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的难题是这样的:
我们去年8月份进公司的,在进厂签合同是谈的七千的月薪,到今年四月份 也就上个月,厂里要求我们要签绩效考核,同时要拿我们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做绩效工资。当时我们就不同意,到今天上午发工资条,我们四月份工资少了两千一百块钱。我们找公司领导协商,公司领导就给我们一个这样的答复,叫我们写申请自己同意拿我们工资百分之三十做绩效,这两千一百块钱就给我们。
我现在就咨询您们, 我们要怎么才能拿到我们合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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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表示同意公司直接降低你工资,这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补助差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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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原合同约定,要求足额给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如果我们的合同没有注明 我们的月薪是七千,只有发工资的工资条上才能看到我们月薪是七千,可不可以做为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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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做法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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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