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店铺隔了三四米远,在5月28号晚上对方拉客拉到我们店门口了,然后和我舅舅争吵了几句,舅舅58岁了,对方两夫妻三十多岁,他们冲上来就直接打人,造成多处瘀伤,并且手肘有骨折的可能。现在医院结果还没有彻底出来。打人者被警方传唤,趁我们在医院检查,五个小时不到对方找关系被放了出来。现在派出所跟我们协商,说拘留了就不赔偿医药费,赔偿了就不拘留,这合理吗?这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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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刑事案件需要根据你舅舅的伤势判断,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在轻微伤以内,则是民事纠纷,对方最多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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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理的。拘留和民事赔偿是两个概念。你舅舅未受轻伤级别,一般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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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索求赔偿医疗费,若不赔偿,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权,若没有造成严重伤害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不构成故意伤害,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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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