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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8点左右,有两青年到我父亲饭店吃饭(喝了6瓶啤酒),吃完饭后请我母亲算钱,共为35元。一青年问:34元可以吗?我母亲回答:“没有那就算了,就34吧!”结果他们误以为我母亲说他没钱,就饶不了我母亲,我父亲和哥哥一直劝他。后来,他们叫了6~7人来店里,先是把用啤酒瓶敲碎了一张玻璃桌子,随后想离开时,我哥和我爸为把人拉住等110处理时,他们又对我哥拳脚相加,其中一个人拿起一整瓶啤酒对我爸头上砸去,致使我父亲头部外伤,缝2针和耳朵处软骨裂伤,缝了20多针。其中医药费花去近1500元,及财物损失有500元左右。派出所第二天带我父亲去验伤,结果为轻微伤,而打我父亲的一人(只抓住打我父亲的一人)没有钱,说他只有几百元钱,派出所说如果赔偿几百元后,他15天拘留就不用了,要么就没有任何赔偿。从头到尾我父亲及我哥哥都没有动过手。

证券投资
2004-10-19 12:49: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