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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月刚进云厨一站,试用期半年,上面写试用期提前三天写离职,现在不想干了,领导却要求提前一星期,不然就扣工资?这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5-30 09:50: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 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因为你是在试用期 所以你是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 到期公司不批准的 则你自动离职 属于合法行为 公司是不得克扣工资的 鉴于您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公司应该一次性支付清工资报酬的 您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清您的工资。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 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 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 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 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2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 可以通过录音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的事实 固定证据。
  • 您好,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这个是不合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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