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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交通事故,我东西经过十字路口时,被南北来的车,撞击我副驾偏中位置,导致我车辆严重受损,在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对方以住院费用不足为由,多次,多人,对我实施恐吓与索要钱(对方乘客家属),请问:对方的索要恐吓行为,我是否回应?

交通事故
2019-05-27 21:55: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追问:首先:谢谢您的回复!已出警和保险,我单独一人驾驶机动车,没有乘客,受轻微外伤,对方四人均没有明显外伤,对方司机口述,三位乘客检查完后,发现其中一位住院(不确定),但对方说够不成伤残鉴定,所以和我索要住院费,再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下来时,多次电话打入,我已多次表明要走法律程序,请问:再哪个环节,聘请律师合适?
  • 如果对方过激可以报警,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赔偿或者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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