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非机动车路边临时停车,开车门的时候没注意后方车辆,这时候我从后方驾电瓶车正常行驶,被碰倒了,报警了以后,待处理,责任认定书未出,我看病花了一千块钱,现在如何要求赔偿,外伤现在大部分已痊愈,但有个别位置没有长好,且伤口处受到压力,会有明显痛感,如何要求对方赔偿?根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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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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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确定责任,按责任划分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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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劳动部门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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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
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索要赔偿。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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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