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一家美容院上班,从入职起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现在想离职,公司提出让我赔偿,理由是,我学到了技术,离职不可以,必须要工作两年,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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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应当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在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原单位拒绝开具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整改,如果对员工造成损失者是需要承担赔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好!用人单位有义务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论什么原因未签订,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十一个月)。
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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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给以填写《立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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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补偿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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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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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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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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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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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