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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这里的权益具体有哪些? 如何根据其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与未成年人叙述? 违反这一条会有什么处罚?

损害赔偿
2019-08-17 08:37: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根据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即“不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包括该周岁生日那天在内,而应从该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由此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即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均不得公开审理,只是在有限度的范围内允许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代表到场。
      那么,具体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阶段,就要涉及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对此有相应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综上,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系已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阶段的年龄,以及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特定之罪的,无法不得公开审理,只有在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属于相对有限度的公开。
  • 关于未成年年龄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特别累犯是否有年龄限制这个问题 根据刑法,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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