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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6月到新公司上班,现在已满一年!今天五月份社保缴纳更新:是按我去年在本公司的收入6-12月除以12个月给算的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纳基数!他平均下来后就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了。但是在2018年1-5月份我在其他公司也有上班,有银行流水和社保!我想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19-05-24 11:05: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养老保险、医保等各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发给劳动者的福利,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这些福利的个人缴纳部分,但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 劳动法只规定了,用工单位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劳动保障的最低工资,你的工资必须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工作的劳动强度等综合来评定,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候会约定一个工资,只要这个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劳动保障工资即可,如果你觉得低可以不从事这份工作!所以,个人认为,你这个很难仲裁。但法律也有条规定劳动者一律平等,在一个单位同等岗位的工资应该相同会相近,所以如果你的工资比你单位同等岗位的工资明显过低,那么可以申请仲裁!
  • 单位缴纳社保的流程如下
    :1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到社保领表,填好后办理社保登记证。
    2公司、社保、银行签署三方协议(代扣代缴)。
    3利用采集软件录入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做报盘文件,打印人员增加表到社保报盘,先去医保再去社保。
    4报完后一个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个人医保存折,基本完成。
    5每年4月做社保基数核定,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6增减人员在每月20日前报盘。
    7缴费基数是按照你当地去年平均工资的40%为底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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