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18年0716成立的.(营业执照下来的)然后入职是18年0621.然后现在合同还没到期都是按0716来签的然后现在公司要变相开除也是公司的部门领导找谈话说了 我不说明你们也能知道是什么意思说的这句话 然后说让找工作到这个月底之前最后期限 然后说有什么条件说出来只要合理尽量满足会向上申请。 (公司没有公积金是在北京 然后社保申报工资是3000 实际底薪工资是5000)这种情况要怎么跟公司取得最大利益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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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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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 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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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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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一个月工资补偿 和一个月代通知金是吗 五险一金什么的呢 因为社保是3000申报基数的 工资实际是5000的底薪 然后一金入职到现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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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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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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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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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