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55周岁,女性,按照规定是否必须办理退休手续?我一直在管理岗位工作,单位愿意继续使用,我单位可以为我与社保继续交五险一金吗?不办理退休可以继续延用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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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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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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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如已退休,一般可享受退休待遇,再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一般可按劳务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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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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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查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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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