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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11月份发生工伤事故,没签劳动合同,老板没交工伤险,不给我报工伤,也不提供单位公章和同意工伤认定,现在都过了六个月了,怎么办,我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人员要我在申请书上让我找老板单位同意公伤认定,但老板不同意工伤认定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3 10:56: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考虑直接起诉公司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追问:我给一个小包工头施工时受了工伤,小包工头没钱赔尝,又不给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也认定不了,能找总包挂靠公司赔尝吗?怎么走法律途径。
    解答:您好,
    1. 劳动关系,您有工牌吗?有打卡吗?您的工资发放情况呢?最好带着材料让我看一下。
    2. 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律师帮忙,欢迎咨询。
  •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分为申报、受理、认定、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报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
  •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七)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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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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