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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2016买的房子,当时交了垃圾处理保证金600元和物业费。可是到现在我的房子也没有装修,可以之前收我保证金的物业公司已经退出了保证金至今有三年了都没有退给我。我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回来吗?并且还可以让对方支付我的违约金吗?一般这种违约金怎么一个算法?

合同纠纷
2019-10-10 09:32: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迟延履行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次序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的,违约方可以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
      2、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索赔合同违约赔偿的起诉需要确定起诉法院的方法,方法如下:

      (一)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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