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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24小时连续生产企业,二班倒 早班每天早上8.30上班,21点下班,晚班20.30---次日早上9.00 ,在公司上12.5小时班,1日2次吃饭,每次吃饭只有15分钟时间,在吃饭时,如果生产现场出现异常,还要及时去处理,公司只按每天12小时算工资,合理吗?我们是按综合工时工资方式计算工资的,吃饭时间要扣工时吗?

合同纠纷
2019-05-20 13:14: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追问:假如起诉,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的吗?现在公司不给我们协商
  •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须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同时,工伤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1、工伤到工伤认定书下来期间,如果劳动者仍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如果过了医疗期的,只能按事假处理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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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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