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于2017年12月26日。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合同约定剩余房款28万付清。双方去房产科,办理过户手续。但我卖的是我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只有房产科开具的房产证明。合同签订后。被告给我了十万块钱购房款。我将装修好的楼房钥匙,交于他居住。合同约定分四次把钱给清。但到合同约定时间付钱时。对方以我没有房产证为由。拒绝付款。并要解除合同。要回已经给我付的10块钱。说没有房产证。是无效合同。请问。我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征地拆迁
2019-05-19 20:40: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