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4月,在喊单老师和其助理2个月余的利诱诈骗行为引导下,入金到杭州这边一家场外个股期权平台跟着他们指令进行了买入交易,两周后行权,5W余元本金全部没有叻,我这边在网上通过一些了解后;咨询他们平台那边要求提供资质,确认单,权益书,行权单。....对方提供叻交割单(盖有华泰证券柜台的印章)以及他们公司作为甲方的权益转让书,但我个人无法辨别真伪。后续咨询警方这边,警方的意思是如果对方有真实券商进场的操作行为(不存在虚构事实)只能判定为投资失败,而不能定性为对赌行为的诈骗行为,也就无法以金融诈骗罪进行刑事立案。请问律师老师们,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处理是最佳的方式。

证券投资
2019-05-21 07:56: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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