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能够查到数额的。2016年12月19日开始,全国实行统一量刑数额标准,电信诈骗定罪的标准全国统一定为3000元。
具体标准如下:(1)电信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2)电信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电信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2、查不到数额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