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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从怀孕起和男方生气,男方和婆婆打过我,在他家被赶出家门。在大街上流浪三天,然后被气的有精神分裂症,住了两个月的院。住院时男方也到场了,但是拒绝签字。也没有交医药费。出院后一直在娘家住,生孩子时通知男方,男方到场交了医药费,但是很不情愿。在医院就和我家人大吵大闹。还拿走孩子的住院条子和打预防针的条子。导致孩子一直没法开出生证明。出院后一直没在管孩子。孩子现在两个月了。已经起诉男方了,法院已经立上案了。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我,不要男方的抚养费,是否孩子的抚养权永远不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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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2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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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