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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私人老板打工,拖欠我工资快半年了,还有两万多没给,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1 00:25: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追问:我在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干的活,我现在我在哈密市离伊吾县有点远,我能不能直接到哈密市起诉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双倍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超过劳动者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 私人包工头拖欠工资不给,没营业执照和欠条可以告他。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雇佣劳动者的,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局也不受理纠纷。建议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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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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