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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一方不服法院判决要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19-05-23 20:26: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对一审判决,由检察机关负责起诉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这是因为任何犯罪行为既是对被害人利益的侵害,也是对整个社会利益的侵害,因此,国家的专门控诉机关检察机关将代表国家,同时也代表被害人指控犯罪。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也维护着被害人的利益。被害人在诉讼中是与检察机关同属控诉一方。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既然不负责起诉,也就不应有对法院判决的上诉权。但是,为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刑事诉讼法》第182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所以,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他们的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有权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要提交上诉状,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上诉。

      根据上述规定,被害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起诉的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由检察机关审查一审判决是否有错误,决定是否抗诉。
  • 可以上诉,就判决书下达之日
  • 您好,
    1. 您可以上诉啊。如果是刑事,您是没有上诉权的,只能向检察院申请。
    2. 您有请律师吗?可以帮助您。欢迎咨询。
  •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 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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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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