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到一家酒店上班,应聘的职位是前台接待,当时说试用期是一个月,现在又说试用期是三个月,我快上满两个月了,说是前台实际上一直让我去餐厅帮忙,我现在想辞职她不同意说要再做满一个月才能走,不然没有工资,我能直接辞职走吗?工资会给吗?一直都没有签劳工合同,现在还是属于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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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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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跟对方协商,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反映您的诉求和遭遇,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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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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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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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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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仲裁,可以要求工资及未签合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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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缴纳社保,支付劳动报酬的,否则属于违法。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3、若因政策方面无法补缴的,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关系。
5、用人单位有义务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论什么原因未签订,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十一个月)。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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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计算解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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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