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工地上班,2019.5.9号17.30左右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对方全责,车祸造成我爸爸左手骨折,左脚脚踝骨折,请问这种算工伤吗?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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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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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一方没有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投诉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责任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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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属于下班途中,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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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但具体要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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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工伤,也可以找对方赔偿,请个专业的律师,可以得到两份赔偿
追问:就是工地没有与我爸爸签劳动合同,
就是怕工地不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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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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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