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上夜班时,不慎被中午砸伤左足,经骨科医生鉴定为左足软组织挫伤,建议休息2周。我这样算工伤吗?如果算休病假时扣的工资和奖金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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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我们乡里的一个水泥厂打工,在维修设备的时候从2米高的台子摔下来,造成脊椎损伤,这个厂子是一个国营水泥厂(西卓子山水泥厂)收购的一个小型厂,这个水泥厂的经理是西卓山派来的一个,厂长是集宁市中院的一个工作人员,具体他是以什么身份经营,我不知道。在出事以后,去了集宁市盟医院医治,在医生说治不了的时候,厂家还是不肯转院,经过我们再三的努力,就转到呼市,呼市附二医院医生说必须的手术,可是当他们听到手术费得30000---50000的时候,他们就不答应手术,还说要手术必须签个合同,意思就是做手术做坏了,与厂子没有关系。后来不给钱的时候,我们只好把病人送到厂子里,等他们做决定。后来过了将近一个月,他们又送到北京一个私人医院去看。那边的医生说是等到9月份去复查。
1、如果做手术和他们签合同,出现异常,合同是否生效?2、这应该是工伤吗?签定工伤是否有期限?3、如果起诉的话,要经过一些什么程序?要赔偿费包括哪些?对于我们弱视群体,在政策上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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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理我吗?我是真得很需要你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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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大字错误,呵呵呵呵......是被重物砸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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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小女子这相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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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上夜班时,不慎中午砸伤左足”,中午咋能上夜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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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应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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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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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