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公司试用7天学习公司事物时间没给签合同,没有保险,没给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嘛?可不可以找回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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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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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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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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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与你朋友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如果超出了一个月,则须向你朋友支付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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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