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儿童服装店工作。我说是三天试用期。我觉得我不能,我可以带着薪水辞职。因此,辞职后,我说没有薪水。这位私人老板没有合同,也没有薪水。他这样做合法吗?这三天我能拿回工资吗

2022-05-30 10: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
    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即使是试用期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双方就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时一次性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支付工资报酬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