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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死亡,我想咨询一下 怎么走法律程序,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明!

建筑工程
2019-05-14 19:10: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证明属于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需要证明工作时间在工地因工导致的,可以通过打卡记录、证人证言及医院治疗病历等证明。三、因工死亡,可主张赔偿,一般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4)交通费,建议保留相关费用凭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