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留下农村宅基地,父亲城市户口,姑姑和爷爷同村,继承在姑姑身上这个宅基地,商量好就一直挂姑姑身上,房子我们留着念想,姑父城市户口,所以姑姑身上有三套宅基地,请问房子要塌了,有没有翻新必要,因为大队不允许重新盖,只允许翻新,房子倒塌了就收回宅基地。因为是老宅子想留个念想。因为现在房屋确权一直没有消息,怕返修完了到时候直接被收回了,又担心到时候能确权时不能下来,房子直接被收回翻修的钱打了水漂。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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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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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律问题,属于政策执行问题。
追问:能否问下这个政策具体和哪里哪个政府口沟通确认么?大队也不清楚
解答:土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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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