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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住院,不是工商,请问劳动法对于员工的权益有什么保障,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19-05-14 19:09: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职工突发疾病待遇,因为发病时机和结果待遇不同。
    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只能死亡的,视同工伤,医疗费用和丧葬补助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支付。
    其他情形突发疾病,应按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分担,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和个人负担。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由单位负担应由医疗保险基金负担的部分。
  •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突发疾病怎么办: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虽然不在工伤范围内,但是应当医保报销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另外要求单位从入职补交社保。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雇职工的
    过了医疗期单位解雇的,要求单位工龄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无法和单位协商,可以拿身份证、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由此可知,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可以视同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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