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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写谅解书被告家人, 赔偿钱会叫勒索吗

刑事案件
2020-01-06 18:59: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出有因、不是勒索 。
  • 下面简述一下强奸罪客观构成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四年;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三年;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二年;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减少的基准刑不得超过10%。
  • 通常来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强奸未遂仍然是涉嫌强奸罪的,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强奸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如果取得被害人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从此可以看出,如果犯罪后有悔过表现并且后果相对较轻的情况下,可以相对较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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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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