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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劳动局判我胜诉,对方不服上诉区法院,区法院维持原判,上诉到中收人民法院,现在三个月过去了,中院判决书会多久下下来?

婚姻家庭
2019-05-13 14:48: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对劳动争议仲裁书不服,单位上诉到中级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4】中级法院,只对裁决书的内容进行审理。
    【5】单位如果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一般的情况中级法院是维持裁决书的裁定的,
    自立案开始起,在30日内出终审裁决书的。
  •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由判决送达后即生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案件为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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