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四月入职某某公司,2019年5月5日,工作中和主管领导就一操作问题产生争执(主管领导临时调整标准,个人没有及时发现,操作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主管领导不接受解释,并告知本人不接受可以走人。言语中有侮辱性词汇,双方产生小冲突。本人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人事,希望人事调查。人事和工厂长了解情况后,告知希望双方各退一步。要求本人向主管领导写工作检讨,同时对方同意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并向本人道歉。5月8日,本人递交了工作检讨,和答应工厂长要求一致,但主管领导不接受工作检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觉得自己做到了承诺,对方却不依不饶,本人提出主动辞职,对方要求本人必须当天办好手续,个人觉得受到不合理对待,被逼辞职,请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谢谢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