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劳动仲裁到了强制执行阶段,老板欠薪3个月,现在法院让我给出老板住址,他们好去逮人,可是我只知道公司地址,但老板平时不去公司,老板住址不知道,所以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法院老催我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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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档案科,调取公司的内档,或许能查询公司老板的个人身份信息等,然后提交给法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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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咨询律师,及时咨询律师,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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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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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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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以下情形时,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一般来讲,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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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走法律程序了按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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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