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2019年2月份应聘的一家广告公司,可是填写入职申请的时候是另一家公司,负责招聘的人说没关系都是他的公司,当时说好的试用期一个月2800元/月,第二个月3300元/月,提供五险,单休。我二月份上了一天班,去了就让我按照他的意思出支出表和预算表,3月份上了26天班,4月份上了2天班,本来总部要求每月25号出预算表,每月1号出支出表,还要把凭证做成双份给总部邮寄一份,因为总部要求现金到一定额度要上交总部,可是这边的负责人说什么也不给,我也要不出来,所以3月底我就和负责人说快1号了,我如果把凭证邮寄到总部,总部就什么都知道了,他问我什么时候邮,我说月初,可是到了4月1日他就让我在家呆着,2号去了就搬了办公地点也就是学生的课堂,到那就收拾东西让我出工资表和老师的课时费,之后我跟他反应了离家有点远跑着不太方便,他说以后会有办公地点的,因为老师是外聘的所以有的老师课时费总部也没商量好,所以总部也没给全信息,3号去了他就让我弄支出的明细和收入的明细,我按照他的意思弄好了之后又跟总部沟通了一下,总部的老师费还没定下来,我就和另外一个负责人说了,他说他回总部解决,下午就让我到另一个办公地点开会,到那直接把他要的东西都给他了,后来他就找我谈话,说我在那上班不方便就不用去了,我当时跟他要工资,他只给了2月份一天的工资,给了120元,3月份的他说如果总部4月15号不给他再给我,可是过了15号他也不给,还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到5月份,最后没办法我们3个人都给总部打电话,在总部的催促下5月6号才给的,而且只给了2206.1元,说是总部规定的只给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可是在这之前也没说过,给他打电话不接,后来给另一个负责人打电话说我做的表不合格就要扣我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5-23 17:04: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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